转发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5-172752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安监局,市属以上危化企业: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0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及早准备、提前安排,扎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因高温、雷电、洪涝、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的四个重点方面,开展自查,逐项落实,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请各县区和市属以上危化企业于7月20日前将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报市局监管三科。
附件: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