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9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5-170433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4年11月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秦安〔2014〕9号)要求,认真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企业自查、部门督查,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完善了安全设施设备,健全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了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行为,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了我市同类事故的发生。但是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调查摸底不细致、不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不少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够,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三是部分企业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员工文化素质低,技能差且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对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辨识不清,部分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鉴于上述情况,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当前工作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调度、再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对所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认真梳理,准确掌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岗位数量和现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督导执法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事业内部所有涉及有限空间的生产环节进行认真摸排;在摸排的基础上,扎实组织施工人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配齐防护装备和排风、检测设备,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二、进一步明确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监管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安监部门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建材、有色、机械、轻工、纺织、商贸行业;城乡建设、交通部门负责:建筑(道路)施工等行业;城管部门负责:市政工程、城市地下管网、污水处理等行业;房管部门负责:物业维修、房屋修缮等行业;工信部门负责:电力、通信等行业;其他行业部门也要根据所管行业实际,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8月15日前交由行业主管部门登统备案;各县区、各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请于8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汇总备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请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
本次通知要求的各项内容,将纳入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电话:3690807,电子邮箱:qhd3k@163.com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2、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