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局开展港口货物仓库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发布时间:2015-08-12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137/2015-155638
8月1 2日夜,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致多人伤亡,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已做出重要批示。为吸取此次事故教训,8月13日,港航局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港口货物仓库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检查组,立即行动,开展专项排查。此次专项排查的重点是港口危险货物仓库、港区内普通货物仓库以及场内维修车间、杂物间与应急物资仓库。13日,检查组突击检查了新港湾集装箱公司的危险货物仓库。目前,我市具备资质的港口危险货物仓库只此一处。该仓库没有存放危险货物,暂无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企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深刻汲取天津危险品仓库爆炸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从13日起,检查组还将对普通货物仓库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监管力度,督促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