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按时报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9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5-093552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安监局: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按时报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材料的通知》(冀安监管调查函[2015]95号)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5]92号)要求,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5年11月13日前上报有关材料。
联系人:梁剑,办公电话0335-3651792(带传真)
地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109号(邮编:066000)
电子邮箱:qhdsgdck@163·com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9日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