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安监局组织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验收
发布时间:2015-11-20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5-143331
11月18日,市安监局副局长付宝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对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通过对该公司检查,以及对其2家外协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抽查,该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最后,付宝副局长对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要求,加强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管理,认真做好移动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工作,保证哪里有职业病危害,哪里就有告知和警示标识。二是加强外协单位职业病防治能力审查,特别是加强外协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检查等职业卫生“两个档案”管理工作的审查,坚决不与没有职业卫生管理能力的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坚决不允许没有管理能力的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三是加强外协单位作业全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对不按时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以及不按照要求职业健康防护和排查治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