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8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人社〔2015〕225号 索引号:59/2015-141149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15〕225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市直部门、企事业及驻秦单位:
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政府令〔1999〕第11号)等有关文件,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各县、区);
2、市管相关企、事业单位,相关驻秦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下同);
3、各县、区2016年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各县、区,相关企事业及驻秦单位自主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自学情况;
3、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创新能力培训考试情况。
三、考核标准
(一)单位考核标准(采取评分形式,达到75分为合格)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求: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培训有备案、活动有记录、工作有落实、学习有成果。
1、继续教育工作年度计划,要详尽、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及时备案(20分);
2、继续教育年度工作总结全面、重点突出(20分);
3、组织新增加人员参加并通过公需科目培训考试(10分);
4、单位自主举办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班,并提前完成备案(30分);
(1)单位应为职工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机会和平台,积极组织、自主举办内部培训教育学习(培训班),(10分);
(2)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累计达规定学时(10分);
(3)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中记有较完整的工作日志(5分);
(4)举办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培训班)留有影像资料(5分)。
5、组织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情况(20);
(1)积极组织并参加上级部署的相关活动(10分);
(2)主动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10分)。
(二)个人考核标准
个人考核重点查看学习笔记,参训学时达到72学时以上。
1、参加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记有学习笔记,内容与单位备案一致的,按每200字1学时计算参训学时;
2、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有上级业务培训通知和领导批示、记有学习笔记的,按每200字1学时计算参训学时;
3、当年在国家批准出版报刊上发表文章的,按每100字1学时计算参训学时;
4、能够坚持岗位自学,自学内容与现工作岗位有关,并记有学习笔记,按每300字1学时计算参训学时;
5、参加学历教育,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当年按72学时计算参训学时;
6、按要求参加公需科目(《创新能力》)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按40学时(或12学分)计算参训学时。
(三)卫生系统人员考核标准
根据“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电子登记和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暂由秦皇岛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在完成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和培训班备案的前提下,按其规定的学分标准进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卫生局机关统一组织考核审验,程序和要求同上。
四、考核程序
(一)单位考核应备齐以下材料
1、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计划;
2、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结;
3、《秦皇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审核备案表》,(邮箱备案的,打印纸质一份,注明备案时间并单位盖章);
4、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日志;
5、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影像资料;
6、继续教育人员花名册(带个人证书编号);
7、专业技术人员增(减)表(附件三)。
(二)个人考核应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学习笔记、载有本人文章的报刊或者2015年取得的学历证书;
2、公需科目《创新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新增加人员)。
3、卫生系统个人学分登记卡(单位和市医学会或县、区卫生局盖章)和个人学习笔记。
五、时间安排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考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六、考核地点:
1、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到市人社局行政大厅29号窗口进行资料审核,窗口电话:3913712。
2、县(区)和专业技术人员较多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到预约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联系人:石 健 联系电话:3262683。
七、考核要求
1、各县、区人社局,相关市直部门、企事业及驻秦单位的考核,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单位(附件四);
2、各单位参照标准,先行自测评分,并认真填写“评分表”(附件二)
3、年度考核与《继续教育证书》年审一并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及个人,其《继续教育证书》不予审验。
4、《继续教育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精心安排,确保按时完成考核与验证工作,没按通知时间要求完成考核的单位和个人,过期不再受理;
5、各县、区人社局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安排本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工作。
附件:1.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时间安排表
2.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自测评分表
3.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增(减)情况表
4.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考核结果通
知书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7日
附件1: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时间表
序号 |
主管部门及单位名称 |
考核时间2016年 |
序号 |
主管部门及单位名称 |
考核时间 2016年 |
1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2月29日 |
25 |
(秦皇岛)广电网络集团 |
3月18日 |
2 |
市规划局 |
2月29日 |
26 |
秦皇岛日报社 |
3月18日 |
3 |
市物价局 |
3月1日 |
27 |
市商务局 |
3月21日 |
4 |
市人防办 |
3月1日 |
28 |
市司法局 |
3月21日 |
5 |
市房管局(含下属单位) |
3月2日 |
29 |
市国土资源局 |
3月21日 |
6 |
市建设局(含下属单位) |
3月2日 |
30 |
市城管局(含下属单位) |
3月22-23日 |
7 |
市财政局 |
3月3日 |
31 |
市供销社 |
3月24日 |
8 |
市环保局 |
3月3日 |
32 |
市编办 |
3月24日 |
9 |
市旅游局 |
3月4日 |
33 |
市人社局 |
3月25日 |
10 |
市体育局 |
3月4日 |
34 |
市教育局 |
3月28-31日 |
11 |
市文广新局 |
3月7日 |
35 |
市卫生局 |
4月1-8日 |
12 |
市民政局 |
3月8日 |
36 |
市医药监督局 |
4月8日 |
13 |
市林业局 |
3月8日 |
37 |
市属企业单位、个人 |
4月11-22日 |
14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月9日 |
38 |
其它单位 |
4月25-29日 |
15 |
市青少年宫 |
3月9日 |
40 |
北戴河区 |
5月5-6日 |
16 |
市委党校 |
3月9日 |
39 |
海港区 |
5月9-11日 |
17 |
市蔬菜管理中心 |
3月10日 |
41 |
开发区 |
5月12-13日 |
18 |
市外事办 |
3月10日 |
42 |
北戴河新区 |
5月16日 |
19 |
市农业局 |
3月10日 |
43 |
山海关区 |
5月17-18日 |
20 |
市水务局 |
3月11日 |
44 |
抚宁区 |
5月19-20日 |
21 |
市引青局 |
3月14日 |
45 |
青龙县 |
5月23-25日 |
22 |
市科技局 |
3月14日 |
46 |
卢龙县 |
5月26-27日 |
23 |
市交通局(含下属单位) |
3月15-16日 |
47 |
昌黎县 |
5月30、31日 |
24 |
市广播电视台 |
3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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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自测评分表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
|
专业技术人员 (含管理人员)总数 |
|
培 训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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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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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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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工作 计划 (20分) |
培训 工作 总结 (20分) |
公需科目培训 (10分) |
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情况 (30分) |
继续教育活动情况(20分) |
|||||
(1) |
(2) |
(3) |
(4) |
(1) |
(2) |
||||
培训班备案 (10分) |
培训班组织 (10分) |
培训工作 日 志 (5分) |
培训工作 影像资料 (5分) |
参加上级 活动情况 (10分) |
单位组织 活动情况 (10分) |
||||
评 分 |
评 分 |
评 分 |
评 分 |
评 分 |
评 分 |
评 分 |
评 分 |
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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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培训班没有提前完成备案,单位“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情况”一项记零分。
附件3:
秦皇岛市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增减情况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增减情况 |
个人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 |
专业 |
学历 |
毕业 时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职称 |
现岗位 |
备注 |
增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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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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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2015年单位人员没有变化,不用填写次表。
附件4: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考核结果
通 知 书
第 号
(单位名称):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工作的通知》(秦人社〔2015〕 号)要求,我们对贵单位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希望贵单位在下面划 √ 的方面进行完善,完善后请通知我们:
1、继续教育年度工作安排计划
2、继续教育年度工作总结
3、继续教育培训班备案
4、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日志
5、组织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
6、组织本单位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
7、继续教育工作活动文字、影像资料
8、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笔记(应参加考核 人,
其中合格 人,应完善 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