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统计局扎实开展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
发布时间:2018-04-12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71/2018-162952
卢龙县统计局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冀统服字[2018]21号)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规模以上服务业逐一进行现场核查。
从3月27日到4月3日,由主管局长带队,服务业股长和专业人员一起,对我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逐一现场核查。首先要求企业统计人员现场登陆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认真检查网络安全性。二是查看企业留存的统计报表等基层基础资料,检查规范性。三是查看企业会计报表,将会计报表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与统计报表“财务状况”(F203表)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进行核对。四是登陆企业报税系统,查看会计利润表(损益表)上的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是否一致。五是查看企业会计的原始凭证,将从业人员的原始凭证与报表数据核对,检查企业上报统计数据是否数出有据。同时,重点查看2017年新增纳统企业的纳统资料,检查企业的证、照、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
通过本次全面核查,进一步规范了服务业统计的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了我县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为今后更好完成我县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