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5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6-150346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执法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督导组,市属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5〕20号,以下简称《督导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是天津港“8·12”着火爆炸事故后,按照张庆伟省长批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整个产业链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意义重大。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市长任副组长的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整治方案,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组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本次执法检查和督导工作做到实处。各县区、市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安委会要求,立即部署,迅速将《督导通知》转发到所有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并按照督导检查内容提前做好迎检准备,积极支持配合省、市督导组开展工作。
二、督导执法,协同行动。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相关领导担任,下设三个督导执法检查组和办公室。各督导执法检查组开展督导执法检查行动不少于四次,督导检查内容及阶段参照《督导通知》执行。省督导组督导检查的县区、部门、企业,分别由带队领导和督导组按照督导分工配合督导。为加强督导力量,执法检查组可抽调市公安、交通运输、商务、质监、食品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督导,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同行动。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督导执法检查组,认真开展督导执法检查行动,以督导检查促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求真务实,确保实效。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个不同阶段的规定动作,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整治行动,不出虚招、不做虚功,每个整治阶段结束后,都要认真总结,形成阶段性总结备查。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将整治内容与自身实际一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各督导组要缜密细致地开展好督导执法检查工作,要环环相扣,招招到位,以达到预期整治效果,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秦皇岛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督导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