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第2期)

发布时间:2016-05-19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16-081130

秦皇岛市工业企业污染物
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情况

的通报(第2期)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各有关单位:
4月29日至5月5日,市环保局6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各单位分别进行了督导检查,共出动人员 71人次,督导县区 14家次,检查企业36家次。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推动情况。截止到5月5日,9个县区起草了辖区《2016年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但均未正式印发。卢龙县、青龙县、抚宁区、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北戴河新区未召开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进行专题部署。
(二)环境监测情况。截止到5月5日,共上报监测报告278家,其中市监测站46家、昌黎县66家、抚宁区50家、开发区31家、山海关区27家、北戴河区27家、卢龙县20家、青龙县4家、海港区7家、北戴河新区0家。
二、现场检查情况
昌黎县: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厂区积尘较多,烟道存在漏风问题;昌兴纸业有限公司煤场苫盖不完全,麻石除尘器运行管理不规范。
青龙县:青龙县前期集中排查过程中,未将秦皇岛中红三融农牧有限公司列入工业企业名单。检查发现该公司出水水质较差,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超标,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240mg/L,氨氮排放浓度47.78mg/L,悬浮物排放浓度137mg/L。该公司擅自拆除在线监测设备,导致在线监测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固体废物未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未按环评要求落实,烟囱高度不符合规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消毒池,煤场及炉渣未苫盖,污泥压滤机长期闲置,污泥未按要求处置。
卢龙县:佰工钢铁有限公司、百恒实业有限公司原料场未封闭。
抚宁区:恒宇造纸厂脱硫除尘设施运行不规范,设备简陋,缺少曝气工艺;前韩宏嘉纸业有限公司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脱硫浆液输送系统停运;丰满生活纸业有限公司脱硫除尘设施简陋,烟囱断裂,高度不符合规定,煤场未苫盖。
海港区: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该公司私设自来水管稀释在线监测设备取样的清水池,且清水池水流动性较差,不能及时反映水质变化,污泥浓缩池上方气浮池损坏,长期闲置。华润雪花啤酒(秦皇岛)有限公司在线监测取样管露天铺设,易损坏。
开发区: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建筑垃圾未苫盖。
北戴河:鑫伦实业有限公司煤场、原料场未苫盖,生产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北戴河新区:嘉隆玻璃有限公司原料储存场地建设不规范。
市直管企业:监测报告显示秦山化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超标;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异味问题未彻底解决,厂区物料未苫盖。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单位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特别是对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行为,海港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如情况属实,依据《环境保护法》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之规定严肃处理;针对秦皇岛中红三融农牧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青龙县政府要依据《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之规定严肃处理,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经达标验收后方可复产。抚宁区政府抓紧组织恒宇造纸厂、前韩宏嘉纸业有限公司、丰满生活纸业有限公司实施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治污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各县区要举一反三,组织力量对工业企业全面开展监测监察执法检查。督导组对本次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秦皇岛市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