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6-154705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区安监局、北戴河新区执法局,中省属相关企业,局有关科室,大队:
现将《秦皇岛市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1日
秦皇岛市加强安全生产领域
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反恐怖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反恐维稳形势,现就加强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应对恐怖事件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我市在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的新形势、新特点,创新思路,研究新办法,督导企业加强自身防范,严格各种制度,努力做好各种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主要防范和应对的单位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2、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拥有易遭受恐怖袭击的重要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
3、防范和应对的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涉及剧毒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储罐)、石油天然气集输管线、重大危险源等;
4、其它需要督导检查的对象。
三、工作内容
1、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体制建设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2、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责任措施等落实情况;
  4、重大危险源及其他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控和报警设备配置等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5、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方案、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重点时段、重点地域和大型活动期间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班工作情况;
  7、阻隔防爆技术、液氯替代技术等安全新技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跟踪系统,重要设施、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安装图像信息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落实情况;
8、其它需要督导检查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单位要从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特别是暑期维稳工作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事件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河北省应对安全生产领域遭受恐怖事件应急预案》(冀安监管应急[2016]73号)、《河北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冀安监管应急[2013]67号)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反恐怖工作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反恐的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力量配备、责任落实等内容的应急工作方案,做好应急演练工作,组织专人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方案科学、措施严密、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易制爆化学品、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不丢失或被盗,确保油(气)长输管线、大型油气储罐、煤矿、非煤矿山等重要设施不被破坏。全面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
  2、健全组织,落实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监分管行业内的反恐工作,成立工作协调组,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
  组 长:李建国
  副组长:武建光、贾培龙、揣福庆、付宝、张建忠、李孝强、张金镇、杨福宇
  成员单位: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各大队。
  反恐怖工作协调组下设:
  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主任由杨福宇副调研员兼任,成员为应急办全体人员。负责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的日常工作。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反恐怖小组,组长由监管三科科长兼任,成员为监管三科和监察二大队全体人员,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的督导检查。
  煤矿反恐怖小组,组长由煤炭科科长兼任,成员为煤炭科和监察一大队全体人员,负责对全市煤矿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的督导检查。
  非煤矿山反恐怖小组,组长由监管一科科长兼任,成员为监管一科和监察一大队全体人员,负责非煤矿山行业领域、油(气)长输管线(城镇燃气管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的督导检查。
  各县(区)安监部门要按照要求,调整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进一步强化与本级反恐工作主管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督导检查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本地应对安全生产领域遭受或可能遭受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3、迅速行动,严格标准
  各县区安监局、各科室要结合当前要求,组织有关专家立即开展对涉及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加强督导检查信息反馈,要及时将督导检查结果反馈市局应急办。各相关企业要严格参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冀安监管应急[2013]67号),搞好自查自纠,完善防范设施,强化防范措施,严格防范制度,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