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0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6-160202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安监局,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驻秦中省属企业: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6〕10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省、市的具体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是国家安全生产月组织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应急宣教、技能比武、执法检查等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全民应急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抓出成效。
二、切实落实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各项措施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关于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具体要求和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秦安〔2016〕7号)关于应急演练的安排部署,制定专题行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参加应急技能比武活动,确保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顺利开展。
三、按时报送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相关信息
各单位在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过程中,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应急演练专题行文件要求上报专题信息。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五报送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包括视频、照片等),信息的格式要求要符合《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安组委〔2016〕6号)文件要求;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总结和规模以上企业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报送格式在市局网站应急管理栏目下载);12月25日前报送本县区、本单位年度应急演练总结。
 
联系人电话:宗向纪   3651793 13633358582
电子邮箱:qhdajjyjb@163.com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