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发布时间:2016-06-30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16-141513
我市荣获2011-2015年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在日前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这是自1985年我国开始实施“一五”普法规划以来,我市获得的最高荣誉。同时,市司法局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卢龙县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宋贺斌、李溪(女)两位同志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