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认真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15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71/2016-165441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冀财资[2016]32号),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秦财资[2016]2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受市财政局委托,713,秦皇岛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李红娟一行三人审计组对我局资产清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核实。

     420-630日,我局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资产清查工作。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财务、监察等科室组成。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完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制度化管理是搞好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严格资产采购制度以及采购前的审批论证、验收、核算和处置制度,完善采购、领用、报废手续及凭证传递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资产采购、保管、使用,在各部门之间建立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从而确保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二是健全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制度。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要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办理,由资产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否则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分科室进行反复帐实清查,盘点核对,做到清晰明了。

此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樊海涛局长高度重视,并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是对我局资产管理工作的一次检验,一定要多取经,查漏补缺。核实工作分成两个步骤进行:一是核实基础账表资料,二是实物盘点。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认真提供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盘点表,资产清查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往来明细表等各项资料文件,有效保证了核实工作顺利开展,仅用了半天时间盘点核实进行完毕。同时也得到了审计组的高度评价: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你们的资产管理工作做得扎实有序,相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