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县区政府就辖区内铁路桥涵排水等问题做好与铁路部门协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7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6-152029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相关县区政府就辖区内铁路桥涵排水等问题
做好与铁路部门协调工作的通知
 
海港区、抚宁区、北戴河区、昌黎县、卢龙县人民政府:
按照省、市暑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暑期前需要整改完成的第二批问题隐患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暑期京秦铁路桥涵安全,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北京铁路局唐山工务段和签订“抽排水协议”各村镇作为京秦铁路立交箱涵排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暑期箱涵排水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履行协议,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双方要积极协调解决相关现实问题,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及时做好暑期箱涵排水工作,防止因箱涵排水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事故。
二、加强检查,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相关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京秦铁路沿线立交箱涵的督导检查;尤其是雷雨过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一线,了解各箱涵积水情况,督促排水责任单位认真、及时做好箱涵排水工作,确保暑期京秦铁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沟通,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加强与北京铁路局唐山工务段的协调配合,加大对辖区立交箱涵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与铁路部门进行沟通,协助其做好桥涵积水维修、部分路段缺少护网和危桥拆建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
市道口办将不定期对京秦铁路沿线桥涵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针对各县区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