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1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6-111002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安监局,市属以上有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督促相关企业未雨绸缪,提前安排,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因高温、雷电、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特制定《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请各县区局将此方案迅速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并适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附件: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传[2016]31号)
联系人:国海涛 联系电话(传真):3690807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