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6-05-20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137/2016-104330
5月18日,秦皇岛市物价局在景业大厦组织召开了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暨建立运价与车用的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市政府办、市纠风办、市政协、市交通运输局城客处、市消协代表及消费者代表、出租汽车司机代表等3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我市出租汽车的起步价格是1997年制定的,运价是2006年制定的,2009年11月21日早8时开始,出租汽车每乘次征收一元燃油附加费。由于我市多年未对出租汽车起步价格进行过调整,而社会物价总体水平持续上涨,无论是食品、生活用品,还是劳动力成本、原材料等都处于上涨趋势,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营运成本变化很大。近几年来,城市区出租汽车主要燃料为天然气,成本有所下降。但部分市民每乘次仍在征收的1元燃油附加费不合理,多次向市长热线或行管部门反映。为了有效应对物价上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收入造成的影响,从2011年下半年起,我处多次向市物价局致函,提出对我市出租汽车运营成本重新进行调查和核算,适时对现有运价进行调整。2014年上半年,我处配合市物价局向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了3000余份调查问卷,完成了出租汽车运营成本重新进行调查和核算工作。市物价局也几次召开交通、经营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初步形成了3个运价调整方案,并建立了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参加会议的25名听证代表大多数支持调价。取消燃油附加费,起步价为6元/2公里的方案一获得市民代表认可。6名出租车行业听证代表则赞同将起步价为7元/2公里的方案二,同时建议重新调整低速候时费。
听证会后,秦皇岛市物价局将结合这次听证会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分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上报秦皇岛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出台秦皇岛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