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处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07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137/2016-101800
近日,针对我市从业人员考试中出现的考试违规行为,市运管处专门展开整治活动,规范和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学员利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培训规程。培训机构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足时培训,规范填写教学日志,期期留有影像资料,与教学日志一并留存,市处工作人员在培训期间进行检查,并对培训规则及考试纪律进行宣讲。二是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各考点配备一名系统管理员并上报市处备案,考试时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三是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考试结束后,及时整理考试档案,考试成绩合格、档案齐全的学员3-5个工作日内颁发从业资格证。下步,市处将对各考点的考试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发现考试违规行为,严肃处置涉事学校,并给予停考整顿处理;对涉事学员给予批评教育、作废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从根本上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