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检查缺陷汽车召回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1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7/2016-110358
近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统一安排,市质监局开展了对长安欧力威部分车型召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此次检查是我市开展的首次缺陷汽车召回工作专项检查。召回的产品为2013年2月3日至2014年4月20日(含)生产、车辆识别代码(VIN)LS4ADE3R2DF010775至LS4ADE2R2EF028714(含)的欧力威多用途乘用车。召回原因为蓄电池压板设计不合理,在蓄电池压板松动的情况下可能造成蓄电池短路的问题,如故障发生可能会导致蓄电池周边自燃、发动机舱冒烟。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彻底消除车辆使用隐患,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迅速行动,对我市涉及召回的6家长安汽车4S店是否停止销售缺陷汽车产品、保存产品及车主信息、通知车主召回信息、按规定使用配件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3家未销售过该型号车辆、1家已注销, 2家有销售记录的4S店及时通知了用户、合理更换了配件,妥善处理了库存产品,召回完成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