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19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175/2018-103754
诙谐幽默的秧歌舞《炫舞奤风》、昌黎民歌《刨花生》、气势恢宏的昌黎奤鼓《奤乡古韵》……6月12日,东山公园西门广场人头攒动,我县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演在这里绚丽启帷。12个非遗文化精品节目轮番献艺,博得观众的阵阵掌声。
6月9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大力弘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县文旅委联合县非遗中心、县文化馆围绕“倡导新风尚 营造新气象 创造新业绩”主题,于6月12日—14日,开展为期3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让市民“零距离”感受非遗魅力。除精彩纷呈的演出外,现场还陈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宣传展示牌和皮影、葫芦烫画等传统手工制作技艺成果作品,发放我县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宣传资料100余份。市民认真欣赏文艺演出,积极参与传统手工技艺互动,领略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深厚文化底蕴。
据了解,我县是久负盛名的文化先进县,拥有丰富的民间文化遗产资源,近年来,我县已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3项,省级非遗项目5项,市级非遗项目9项,县级非遗项目24项;拥有国家级传承人4人,省级传承人12人,市级传承人38人,县级传承人180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地域文化的净化,是文化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核心价值取向。下一步,我县将贯彻落实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深入基层开展非遗田野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非遗“活起来”,努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贯彻实施“文化强县”发展战略,建设美丽昌黎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