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3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6-134142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
随着冬季到来,因受全年生产任务指标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历年来都是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高发期,且这一特点在非煤矿山领域表现的尤为突出。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结合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冬季安全管理。冬季天气寒冷,道路结冰,是事故的易发、高发期。针对这一时期的特点,地下矿山要切实加强机械通风管理,所有生产地下矿山一律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三合一”气体检测仪;严格执行风机开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记录,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严格爆破通风安全管理,爆破后必须经检测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严格井下取暖设施管理,严禁采用明火直接加热入井及井下的空气,严禁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要完善提升、运输设备防冰设施,严防坠罐、跑车等事故发生。所有生产的露天矿山必须采用分台阶分层开采,强化边坡安全检查,要严格防雾、防冻、防寒措施。遇大雾等能见度较低的情况要立即停止生产,避免冒险作业。要合理控制降尘洒水水量,防止洒水过度引起运输道路及有关平台结冰,同时要制定完善冰雪天气车辆防滑措施。要严格落实设备防火预防措施,对消防系统和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培训。停产矿山要强化值班值守,加强安全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好冬季尾矿库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尾矿库生产企业要切实做好冬季尾矿库巡查和放矿管理。冬季尾矿库容易结冰,导致尾矿回水不畅,尾矿库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冰下放矿的有关规定,库内全部结冰的尾矿库,放矿前要在距堆积坝最近的水边线处破冰,使排放的尾矿水进入冰下,以保证合理的渗流,防止库内尾矿堆积砂下结冰,形成持续性冰冻层,而导致春季解冻期溃坝事故发生。尾矿库输送管路要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冻裂、淤堵和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要严格加强冬季筑坝和放矿管理,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入冬后原则上不得堆筑子坝,确需在冬季筑坝的,必须报经当地安监部门同意,选择在气温较高的时段进行堆筑。放矿前要进行岸坡清理,清除所有杂草、树木和废石,避免尾矿水冻结后形成渗流通道;严禁在已结冰的滩面和冰层上放矿,防止春季解冻期坝体浸润线升高导致渗流失稳。同时,要加强排洪构筑物进水口、出水口的检查,遇有结冰影响回水时,必须及时处理到位。
三、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管理。元旦、春节前后矿山管理人员和职工容易出现松懈情绪,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冬季防冻、防火等工作,坚持领导带班,要强化冬季员工集中住宿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员工宿舍的用电行为,严禁私接乱拉各类电器,特别是电炉、电热管及自制电褥等,保证员工的住宿安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坚守岗位,并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联系电话报送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站。各县区安全监管人员及各矿山带班领导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管理规定以及值班期间应注意的事项,保证值班人员能够及时处置节日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重大事项,落实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四、认真落实节后复产验收规定。凡节后复产的企业,复产前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企业在完成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向所在县区安监局提出复产验收申请。各县区要认真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做到不符合条件的决不复产,防止边复产、边出问题的情况发生,经县区安监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
各县、区要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相关矿山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督导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冬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非煤矿山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