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督导检查基层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24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6-085406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1110日至16日,市卫计委督导组到青龙县、卢龙县、抚宁区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到青龙县七道河乡卫生院、肖营子镇卫生院、卢龙县双望镇卫生院、卢龙镇卫生院、抚宁区抚宁镇卫生院、留守营镇卫生院,按照省卫计委《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药房(药库)规范化管理验收细则》,逐项检查了各乡镇药房的规章制度、人员资质、药品存储、处方书写管理等内容,现场指出了存在问题和改进方法。

督导组同县卫计局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药房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基层药房药事服务能力,顺利通过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