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第二届“秦皇营商体验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E03643767/2024-11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共建共享,2023年9月,秦皇岛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营商办)公开选聘了首届“秦皇营商体验官”。一年来,首届“秦皇营商体验官”忠诚履职,在促进政企沟通、宣传引领、建言献策等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第一届任期已满,现面向全市各类经营主体、行业商业协会、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有关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工作者及自愿参与营商环境体验、监督的热心人士,公开选聘第二届“秦皇营商体验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积极乐观、诚实守信;
(三)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开展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职责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工作职责
(一)以沉浸式体验为主。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问卷调查、现场暗访、陪同跟办的方式对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进行体验监督;
(二)收集反馈各类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提出意见建议,全过程参与协调处理、体验监督;
(三)体验了解、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参加营商环境部门组织的政策解读、培训以及营商环境体验和监督活动,宣传我市各类惠民利企政策,助力提高知晓率和通达率;大力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及成效,为培树“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当好义务宣传员和身体力行引导员;
(五)“秦皇营商体验官”可个人持证开展体验监督工作,亦应积极配合市营商办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满意度调查等集体活动;
(六)“秦皇营商体验官”对市营商办负责。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申请方式有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形式,申请人可填写《“秦皇营商体验官”申请表》,电子版及扫描盖章版发送至市营商办电子邮箱(qhdyshj@126.com),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22日。
(二)审核确定。市营商办将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进行集中审核、遴选,并将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一经聘任,由市营商办统一颁发秦皇岛市“秦皇营商体验官”工作证和《聘用证书》。
四、聘任期限
“秦皇营商体验官”为公益性工作,任期一年,自发布聘任决定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由市营商办统一协调,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符合继续担任“体验官”条件的,即时解聘并补充替换,保持队伍活力。体验官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随时解聘。
五、工作要求
“秦皇营商体验官”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二)对体验活动中获取的资料、信息、问题线索以及形成的调研报告,及时整理报送市营商办,不得以“秦皇营商体验官”和个人名义擅自向社会发布;
(三)不得以“秦皇营商体验官”名义开设微博、微信、微信群、QQ群等账号;
(四)不得以“秦皇营商体验官”身份干预、影响各单位正常工作,严禁利用“秦皇营商体验官”身份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不得通过微信、短视频媒体平台等载体发表不利于秦皇岛市形象的负面言论。
联系方式:(0335)3662724
秦皇岛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