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扩大高频事项“不见面”清单范围
发布时间:2024-10-24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8061/2024-7683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落实清单责任制,在特殊工时等15项高频事项“不见面”审批的基础上,再次增加6项高频事项“不见面”审批,分别是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等3事项“不见面”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3事项群众“零跑动”,使“不见面”审批事项增加到21项。(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