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强化部门联动 提升粮食执法效能
发布时间:2022-12-28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E03643767/2022-575
一是高效查办热线举报案件。今年以来共接到省局分办热线举报案件4件,均全部办结。二是认真组织夏秋粮收购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就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我市2022年夏秋粮收购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县区开展夏秋粮收购专项检查96次;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2022年秋粮收购联合督导检查工作,完成市、县两级监管企业规范粮食收购行为提醒告诫书发放和张贴工作,通过工作开展,确保了我市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稳定。三是联合省局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按照省文件要求,联合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组赴北戴河金穗、抚宁县第一粮库、骊都粮油等7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问题39个,针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县区及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储备粮承储企业管理。四是创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和粮食业务综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检查发现问题29个,要求相关县区建立问题台账,能够现场改正的,要求立行立改,不能及时改正的限期整改。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备案的40家粮食仓储企业进行清单式管理。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流通统计检查、粮食经营活动检查工作,健全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全力维护全市粮食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五是坚持做好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按照市级巡查不低于20%,县区全覆盖要求,从8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每月对粮食收储企业实行巡查全覆盖、巡查过程全程留痕,按时上报购销巡查月报和总结,并逐企业建立购销定期巡查工作档案,并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全市粮食收储企业18家,截至目前,共上报购销巡查月报5次,开展定期巡查142个次,其中市级巡查32次。通过定期巡查,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粮食企业管理水平。六是高标准完成国家级储备粮交叉检查任务。抽调市县两级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赴河南省新乡市开展国家级新入库地方储备粮省级交叉检查任务,受突发疫情影响检查一度中断,为抢夺疫情耽误时间,检查组早出晚归、加快工作节奏,高标准、高效率按时完成全部检查任务,检查工作受到省局带队领导及被检单位的肯定和好评。同时,全力配合山东省检查组一行8人对我市2022年新入库小麦的检查,检查企业4家、库点5个,检查新入库小麦16720吨,检查组对我市的粮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