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减轻建筑施工类企业负担措施

发布时间:2022-07-20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376/2022-545

    1.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从松绑、助力两个方面采取以下帮扶措施。 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按照核心区、严管区、防范区划分范围因区施策,对位于北戴河核心区的建筑工落实旅游旺季停工措施,其他区域加强管理和帮扶,不实施停工措施。对首次违规行为罚款、不停工,对各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搞层层加码,严格按《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落实。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帮扶,通过精简、合并等方式,降低非必要检查频次。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加强批评教育、问题整改,非必要不停工;对企业符合免罚轻罚清单的行政处罚和首次轻微违法且整改的行政处罚,不涉及安全生产的,可以不予推送信用公示平台。 

   3.对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等各类人员资格证书,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凡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对安许证、特种作业证、相关持证上岗位按要求实施延期审查。

   4.在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三封闭、两闭环”封闭式管理的基础上,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建立完善建筑工人跨项目、跨区域流动措施,对符合规定的建筑工人采用点对点流动方式允许在同一企业的建筑工地上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