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印发《秦皇岛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 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22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226624/2022-137
为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按照省、市安排部署,3月21日,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探索建立委托代理机制。
《方案》指出,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所有者职责为主线,以自然资源清单为依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以落实产权主体为重点,着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依法行使所有者权利,实施有效管护,强化考核监督,为切实落实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针对我市全民所有的土地、海洋、水等3类自然资源资产(含自然生态空间)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一是明确所有权行使模式,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授权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部分职责由自然资源部直接履行,部分职责由自然资源部委托省级、市地级政府代理履行,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试点期间,重点探索市政府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二是编制自然资源清单并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权责,根据省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资源清单及我市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实际情况,梳理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编制市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资源清单,明确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及其行权履职具体内容。三是依据委托代理权责依法行权履职,委托人、代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作职责以及委托代理事项依法行权履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政府按照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建立健全所有权管理体系。四是研究探索不同资源种类的委托管理目标和工作重点。五是完善委托代理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考核机制,建立代理人向委托人报告受托资产管理及职责履行情况的工作机制。
《方案》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产权主体全面落实,管理权责更加明晰,资产家底基本摸清,资源保护更加有力,资产配置更加高效,收益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初步建立,所有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面落实统一行使所有者职责、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累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