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资源规划局组织开展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2-03-18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226624/2022-136

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巩固深化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提高土地资源供给和利用质量效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314,市资源规划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导向,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率为目标,突出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创新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精准分类施策,科学有序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充分释放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助推重点建设项目和有效投资落实落地,为加快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美丽秦皇岛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以供为主、以用为先、供撤结合的原则,利用3年时间,将全市2009年至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基本消化处置到位。各县区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转用征收和经市政府批准转用但未供应的土地,以及自然资源部监测监管系统中的闲置土地,均列入盘活利用范围。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省自然资源厅数据系统平台,对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单,对辖区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逐个批次、逐个地块、逐个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逐宗核实确认,精准掌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时间、权属、位置、面积、用途及形成原因等详细情况,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可核查的专项治理工作清单台账,并依法分类研究制定处置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充分利用盘活政策,集中力量,挂图作战,合力攻坚,全面整改,做到处置一宗核实一宗,到位一宗销号一宗,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