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发布机构:市国动办 (市人防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qinhuangdaoshirfb/2021-81
秦皇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市人防办将对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8日至18日
二、被检查单位
秦皇岛振通人防防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秦皇岛三土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三、检查事项
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已取得资质证书的资质条件要求的检查;是否存在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擅自更改图纸生产人防设备情况的检查;是否允许其他企业挂靠生产或者套牌销售的检查;是否偷工减料、销售伪劣人防设备的检查;人防设备是否存在生产、安装质量问题的检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安装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人防设备的检查;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对产品履行维修、保养、更换责任的检查;是否有安装调试专业队伍;是否按规定对人防设备安装施工进行验收的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各级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事前公示、执法公示和事后公开要求,执法检查人员2人以上,坚持依法从严规范文明执法。
(二)严守纪律。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高消费等活动,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接受礼品、礼金以及土特产等。
(三)严格标准。执法检查全程文字、影音记录清晰准确、要素齐备,被检查单位要端正认知,主动提交相关资料配合执法检查,对阻挠、妨碍执法检查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秦皇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