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会

发布时间:2021-08-12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357632/2021-630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48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44号)等有关规定,定于2021年7月1日对我市抚宁区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我局曹滨副局长、陈利国主任全程陪同。

抚宁区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以苹果、设施蔬菜为重点,兼顾桃、梨、板栗、药材等经济作物。2017年项目启动以来,以榆关镇、茶棚乡、坟坨管区、大新寨镇和台营镇5个乡镇(管理区)为重点建设该项目,补贴发放有机肥1.44万吨,配方肥3000吨,有机物料腐熟剂(畜禽粪便型)520吨,技术模式为“堆肥自制有机肥+商品有机肥+配方肥”。示范面积共计3万亩,其中2017年示范面积20000亩,2018年项目示范面积6000亩,2019年项目示范面积4000亩,现已全部完成。

曹滨副局长指出,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抚宁区作为全省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县区,自2017年开展项目以来,各级部门配合有序,项目方案趋于完善,尤其是对项目资金的管控措施到位,并且能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针对性的选择“堆肥自制有机肥+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技术模式,取得了项目阶段性的胜利,以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为契机,完善项目不足之处,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组完成项目的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