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2021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15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1-608

我市完成2021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

近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印发通告,年检合格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46个行政执法主体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标志着我市2021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圆满结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了罚没财物管理,促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依据《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和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部署,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各级行政执法主体2021年度罚没许可证进行年检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重新梳理罚没依据,及时清理废止的罚没依据,认真调整新增及修改的罚没依据。

年检过程中,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严格标准和程序,重点审核了市本级罚没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执法科室是否变更,执法职能和法定代表人是否调整,罚没财物是否严格执行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罚缴相分离制度,罚没款项、罚没物资是否与罚没详单相符并登记造册,罚没财物是否有处罚案卷等内容。

    此次年检,共对52个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核,对46个年检合格的罚没主体名称和罚没许可证编号予以通告公示,因机构变动的市运输管理处市公路治超管理处市公路路政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执法权限级别调整的河北省渔政执法总队海警总队河北支队6个市级执法主体予以注销,并对全市322个罚没主体及罚没编号上报省司法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