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五推动”构建高品质教育体系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市教育局信息专报 2021年6月第16号 索引号:000357720/2021-259
一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办园条件改善,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幼儿教育质量,推动全市幼儿园升级进类。截至2020年底,完成治理小区配套幼儿110所,完成率100%;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活动,全市133所无证园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海港区、开发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抚宁区、北戴河新区、昌黎县、卢龙县基本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青龙县规划2021年年底前实现省定“村内及周边1.5km范围”幼儿园全覆盖工作任务。
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照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办法》,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开展。2021年,我市实施继续推进中小学校建设工程,规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5所,规划建筑面积约52514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8520万元,新增学位3900人,缓解城镇中小学入学压力,消除大班额。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健全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现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99%。
三是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指导高中学校立足办学定位,通过多样化办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及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做好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完成2021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导向作用。
四是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加强重点专业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探索设置装配式建筑、幼师、乡医、护理、家政等与县产业相关的专业,助力县域产业发展。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和支持政策,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需求对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五是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优质教育需求。加强民办学校教学业务指导,促进民办学校内涵提升。坚持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招生、收费、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清理整治无证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