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先导工程 突出基层基础 我市全面推广抚宁人民调解体系建设经验
发布时间:2021-03-31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1-507
深化先导工程 突出基层基础
我市全面推广抚宁人民调解体系建设经验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3月16日,市司法局在抚宁区举办全市人民调解体系建设现场会,全面总结推广抚宁人民调解实践经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马大壮参加活动并讲话,市司法局局长刘建明、抚宁区委副书记袁会民,各县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基层司法所长、人民调解组织负责人等参加现场会。
活动分现场观摩、会议推广两个阶段。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抚宁区抚宁镇、大新寨镇综合调解专班专干建设和抚宁镇三里杨村民间纠纷治理工作情况,现场感受抚宁人民调解体系建设成果。在会议推广环节,播放了抚宁综合调解工作机制专题片,抚宁区司法局、卢龙县司法局、抚宁区台营司法所、山海关区路南司法所分别交流了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马大壮作总结讲话。他介绍了全市人民调解先导工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成绩成效,总结了抚宁区、卢龙县等人民调解典型经验,并就全面推广抚宁调解“三级平台”“专班专干”“多调合一”等做法提出三点意见。
马大壮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感。人民调解维系着党的执政根基和群众工作能力,担当着基层社会“三治融合”主力军和突击队任务,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对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以高度责任感和司法为民情怀开展人民调解。二是突出先导作用,打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攻坚战。要巩固深化人民调解基础地位、先导作用,积极借鉴抚宁实践、抚宁经验,主动推进多种解纷方式衔接联动,全面介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和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不激化、不上交。三是坚持强基导向,开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要着眼调处深层民间纠纷、及时防范矛盾激化升级等堵点、痛点问题,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壮大调解专班专干队伍,优化个人品牌调解室职能,建设“精华版”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探索人民调解激励保障措施,推动抚宁版“枫桥经验”在全市“三基”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平安秦皇岛、法治秦皇岛建设。
袁会民参加活动并在会议推广环节致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