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全力以赴抓好秸秆垃圾禁烧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07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288
露天焚烧秸秆、散煤复燃等污染物排放低空排放,影响空气环境质量。我市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散煤复燃管控等工作,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约谈,传导压力。今年以来,市大气办就露天焚烧、散煤复燃频发等问题对空气质量排名连续靠后的5个乡镇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秦皇岛市政府联合对相关县区进行约谈,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等问题高发频发态势。
二是加强考核,落实奖惩。我市印发了《秦皇岛市秸秆露天焚烧和散煤复燃管控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每月对各县区火点、散煤复燃数量进行考核排名,对管控不力,火点、散煤复燃数量较多的,连续排在火点、散煤复燃数量前3名的县区,严格兑现奖惩,并对每个火点予以资金惩罚。《办法》实施以来,共核实确认火情115起,惩罚县区金额250万元,督促县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是加强巡查,筑牢防线。针对春耕和秋收火情高发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定期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及无人机飞检,加强与地面巡查人员的配合,重点对全市范围内“两高”沿线、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实施24小时不间断日夜巡查,发现违法行为高限处罚。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网格人员巡回宣讲、发放宣传手册、各乡镇及村循环广播等方式开展全覆盖集中宣传,提高群众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