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综合调解机制 构建法治抚宁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0-414

创新综合调解机制 构建法治抚宁新格局

 

    2019年以来,抚宁区积极探索综合治理有效模式和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方式,创新实施了综合调解工作机制,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建立综合调解机制的背景

抚宁区常住人口33万,信访稳定工作曾多年在省市倒排。为扭转严峻信访形势,抚宁区一方面抓案件化解,一方面抓“三到位一处理”整治,但新增信访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维护社会稳定压力依然很大。究其原因,一是全区各镇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基数较大二是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三是政法系统基层力量不足,镇村两级人民调解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调解工作缺乏集中统一领导,各部门之间衔接不够顺畅,一些矛盾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化解。

为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抚宁区通过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借鉴“枫桥经验”和“成安经验”,将基层社会治理作为着眼点、切入点,加强与市司法局、区机关、乡镇和基层调解员的沟通交流走访调研,初步形成建立“综合调解工作机制”的框架设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将建立“综合调解工作机制”列入区委重点调研课题,经区委常委会深入论证,制定出台《建立综合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综合调解“以案定补”管理办法》。2019年11月,在抚宁镇、大新寨镇、台营镇3个乡镇先行试点推进,2020年3月全区各乡镇、管理区、街道推广实施。

二、综合调解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三级同建”。在区级层面成立综合调解指导委员会,整合重点党政部门、公检法司及政府法律顾问等方面资源,负责总体指导、法律引导和重点案件的调解化解,加强分析研判,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在乡级层面成立综合调解专班,推动司法、信访、综治等部门联合办公,每个专班由乡镇党委直接负责、区级层面把关,选聘1名经验丰富、知识全面、有威望能力强的专职调解员,邀请1名律师作为调解法律顾问,负责具体调解、信访接待及矛盾隐患排查等工作。在村级层面规范调解工作机制,将村居干部调解民事纠纷和化解信访案件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与工资挂钩,激发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多调合一”。立足构建新的大调解格局,首次将民调与信访、行政、诉讼等多种平台的调解职能有效聚合,实现了无缝衔接。其中,与信访包联会商对接,村居调解员、乡镇调解专班无法调处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及时向乡镇一把手反馈,在乡镇层级进行信访会商调处与行政调解对接,对于跨部门、跨区域的难题,让各类行政资源在乡镇调解平台联合“把脉问诊”,变“百姓跑”为“部门跑”与司法调解对接,区人民法院与乡镇调解室架设了“诉前视频调解专网”, 并通过司法确认增强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公安机关对接,及时介入治安案件、信访案件等敏感疑难纠纷,实现“警调衔接”常态化。与公共法律服务对接,重点发挥包村律师作用,构建联合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于一体的预防化解体系。

(三)夯实基层基础,注重源头治理。一方面,加强阵地建设。统一为各乡镇调解室进行装修,统一制作牌匾和温馨提示标语,统一购置办公设施设备,相关制度全部上墙,营造浓厚工作氛围。部分村和社区还利用村调委会打造了“百姓说事室”,定期让群众反映诉求、有地方说理。随工作机制推进,全区对所有村居中的115名调委会主任进行了调整,任用了一批富有责任心、威信力的调解工作骨干,并在压实责任的同时,签订合同、下发聘书、持证上岗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充分发挥基层一线调解员、信息员、网格员作用,保证出了问题有人管、及时管,机制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加强普法宣传。全区坚持政务公开和“送法上门”,通过开展“以案说法”“法治建设暨综合调解工作机制宣传文艺汇演”等方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法治意识,基本实现从“有事打官司”“有事就上访”到“有事找调解”的良好转变。

(四)强化保障激励,发挥长效作用。建立健全定期调度、会商和报告工作制度,区综合调解委员会每月专题调度,乡镇专班每半月集中会商,村居调委会坚持日排查、日报告、周研议、月汇总。强化激励推动,制定了“以案定补”20条管理办法,按照一般、疑难、重大、特大四个类别,实行一案一补,对正式备案的调解员和聘用的调解人员予以资金补助开展“金牌调解员”和“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加大资金扶持,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抚宁区投入30万元打造基层标准化示范调解室,预算安排76万元作为工作专款,列支了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化解信访积案,并实行“三无”乡镇资金奖励制度,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热情干劲。

三、综合调解工作初步成效

2019年综合调解工作机制试点推进以来,抚宁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和信访案件757件。其中,既有抚宁镇南望庄村土地租赁纠纷、坟坨管理区马庄村土地承包纠纷等大规模群体访隐患,有榆关镇杨某某、大新寨镇陈某某等多年的信访积案,也有抚宁镇西单庄村宅基地纠纷、台营镇富裕庄村民酒后死亡纠纷等可能发生的恶性案件,全区民转刑案件和诉讼案件明显下降,信访稳定工作正在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防患于未然”转变。全国“两会”和旅游旺季期间,抚宁区实现了进京赴省“零上访”的历史最好成绩,有效维护了安全稳定。抚宁区综合调解公工作机制做法被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等媒体刊发,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调研组到抚宁调研指导并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