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组织新疆巴州基层法治干部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活动获好评
发布时间:2020-11-05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0-410
市司法局组织新疆巴州基层法治干部
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活动获好评
10月28日,市司法局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司法行政系统在秦基层法治干部培训班,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活动。这是市司法局为该培训班安排4天现场教学环节的第一项实践活动。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全市最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020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教学现场,培训班学员听取了中心建设、组织构成、服务功能等情况介绍,观摩了公证接待、人民调解、“12348”公共热线等业务工作,观看了公证业务、医疗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专题片,并就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等进行了座谈和交流,30名学员对我市按照“综合性、一站式、窗口化”要求,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基本职能为基础,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调解、司法考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为一体的“3+X”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给予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开阔了视野、学到了知识、提高了本领,对市司法局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现场教学安排表示肯定和感谢。
根据计划,市司法局将在4天的现场教学实践中,先后组织巴州培训班学员到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等市直部门,青龙县、卢龙县等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就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进行现场教学。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援疆援藏工作,近年来,先后为对口援建的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司法局援助10万元的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协助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司法局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以“法治博湖”为品牌的法治文化建设,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