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注销部分驻秦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1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发〔2018〕80号 索引号:167/2018-204652
各驻秦单位:
2018年我市开展的驻秦单位年报工作已经结束。依据《秦皇岛市驻秦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部分驻秦单位撤销申请,经研究决定对下列驻秦单位予以注销,其《外埠驻秦单位管理登记证》及驻秦单位公章、财务章同时作废。
注销驻秦单位名单如下:
1、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驻秦字第31号)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材北戴河休养院(驻秦字第62号)
3、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秦皇岛办事处(驻秦字第103号)
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办公厅秦皇岛生产基地(驻秦字第132号)
5、本溪钢铁公司行政处驻秦皇岛联络处(驻秦字第147号)
6、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秦皇岛办事处(驻秦字第152号)
7、内蒙古粮食局驻秦皇岛办事处(驻秦字第153号)
8、哈尔滨铁路局北戴河休养所(驻秦字第265号)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商务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