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全面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13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173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自4月1日起至9月30日,秦皇岛市全面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涉气、涉水、土壤、固体废物、“散乱污”企业五类污染源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涉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涉气工业企业污染、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柴油货车、建筑施工工地、露天矿山扬尘等污染源;涉水污染源包括涉水工业企业污染、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源等;土壤污染源主要包括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等;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险性的废物;“散乱污”企业污染源主要包括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大气、水、土壤环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污染企业。
本次排查,秦皇岛市生态环保委员会将组织各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按照“城乡共治、全域覆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摸清污染底数,落实整治责任,加大治理力度,解决存量污染,消除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