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自主学习动力 我市圆满完成“十问十答”活动

发布时间:2020-03-02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0-274

2020年2月24日我市下发了《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十问十答——社区矫正篇》,要求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照条款完成答题。本次活动全市社区矫正对象1831人参与,做到无漏一人,进一步确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点明了身份、义务、责任,明确了“应该做什么,什么不应该做”,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效果显著。

    我市某区社区矫正对象在思想汇报这样写道:“矫正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因自身法制观念、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痛压力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可以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改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朴实简单的话语,可以清楚的看到社区矫正对象的改变,这只是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中的普通一员。
    2020年我们在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不断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稳控教育,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始终坚持“重管控、严学习”,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各项工作。此次“十问十答”活动更是激发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自觉矫正、遵纪守法、认罪悔罪、服从管理的自觉性和学习的自主性,也是全市学习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创新举措。在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学习始终不间断,为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支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