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员工发热处置流程》
发布时间:2020-02-13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106
为进一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员工发热处置流程》,对在单位办公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热情况处置流程进行了规定。按照《流程》,如在单位门口测量体温有发热现象,门卫将不予放行,并立即报告本单位疫情排查工作人员。如在单位办公场所发现发热人员,其他人员应立即撤离,并立即报告本单位疫情排查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置。包括登记详细信息、统计接触人群、所到场所等,并安排发热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及时上报情况。严密监控与发热人员有接触史人员并纳入重点人员排查名单,对发热人员办公场所以及到达过的位置进行再次全面消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