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1-20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90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召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座谈会,就2020年如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源山主持会议,副局长李玉辉及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参加会议。

会上,高源山就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现状及特点作了深入分析,并对如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围绕如何转变执法观念、创新执法方式、增强执法保障、形成执法合力等内容以及生态环境执法热点难点问题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一致认为要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更好地保护环境、服务企业,让企业在环保达标的基础上实现更大收益,让秦皇岛的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

     据了解,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整合执法职责、组建执法队伍、充实执法力量、增强执法保障、清理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行为等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项作出部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通过改革建立适应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切实履行生态环境执法职责,深化生态环境执法改革,组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规范办案流程,大力提升环境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则和标准,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环境行政处罚管理系统管理;创新执法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促进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网上运行管理,加强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应用,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全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强与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其他综合执法队伍之间的执法协同,积极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合力。

目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稳步推进,并已经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