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省界的“连心桥”——冀辽省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见闻

发布时间:2019-06-05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19-126

推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孟姜镇司法所办公室的门,记者发现里面两个人正聊得热火朝天,其中一人记者认识,是孟姜镇司法所所长周振伟,另外一个人呢?

“这是辽宁省绥中县李家乡司法所所长朱开忠。”随行的山海关区司法局副局长郭亚忠介绍。

接着他们刚才热聊的话题,记者和两位司法所长唠起了跨界调解的事。

山海关区孟姜镇地处沟通华北、东北的咽喉位置,与辽宁省绥中县万家镇、李家乡相邻,三镇共有19个村相互毗邻。

朱开忠指着墙上挂着的地图告诉记者,这19个村不光是“村连村”,而且是“亲连亲”。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员流动增加,山海关区和绥中县之间经商、探亲、求学、置业数量增多,由生产经营、婚姻家庭、财产权属等问题引起的跨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有时一个简单的个人纠纷就有可能导致双方村及经济社会组织之间的群体性纠纷,影响周边地区的稳定。

“这些年我们发现,做省界地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尤其是跨界纠纷的调解工作,‘单边调解’难以奏效,所以我们想到了联合调解的思路。”周振伟说。

为此,山海关区司法局、绥中县司法局共同提出创新人民调解方式,实行跨省联合调解,在两县区相邻的三个乡镇建立省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2014年6月7日,省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这对冀辽两省来说,都是第一个、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省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

这个省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框架是什么样的?在工作中咋运行?郭亚忠指着墙上的挂图说:“调委会的制度已经制定并上墙,您往那儿看。”孟姜镇司法所的墙上悬挂着一幅幅挂图,正是省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调委会主任由山海关区和绥中县司法局局长分别兼任。调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长分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孟姜镇司法所、李家乡司法所、万家镇司法所所长兼任。调委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调解跨界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跨界民间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三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调委会的领导下,对跨界民间纠纷进行定期排查,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分析研判跨界民间纠纷苗头、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性的办法和措施。

两省相邻的基层司法所是如何在调委会规定的框架下开展工作的?记者随同周振伟和朱开忠进行了一次回访。一户原籍绥中县李家乡的村民,因为经商,多年借居在孟姜镇。前不久,因为赡养老人问题,这户村民和原籍的兄弟姐妹发生纠纷。在两地司法所所长的主持下,目前纠纷已经得到圆满化解。

坐在这户人家的院子里,两位所长详细介绍了当初调解的经过。“因为事情的根源在我们绥中,而且当初也是我们司法所受理的申请,所以按照省界调委会制定的调解程序,我们李家乡司法所算是主持调解的一方。受理申请之后,我们马上和孟姜镇司法所联系,准备共同开展工作。”朱开忠说。

“在这起纠纷中,我们属于协助调解的一方。”周振伟接过话茬,虽然是朱所长他们接到的调解申请,但是涉及需要来孟姜镇寻找当事人,毕竟人生地不熟,存在诸多不便。

李家乡司法所接到申请后,立即与孟姜镇司法所联系,朱开忠也第一时间赶到孟姜镇。根据掌握的信息,周振伟带着工作人员和朱开忠一起入村寻找,终于找到了当事人,并开展了调解工作。最后,在两位所长的共同努力下,绥中老家的兄弟们撤回了诉状,并达成了赡养协议。

通过建立省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调解资源共享和调解功能共用,做到边界纠纷跨省联合共同调解,统一领导、协同工作,及时互通信息,把问题控制在最小状态,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进一步完善跨界地区联防联调机制、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接边地区群体性纠纷。依托省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但实现了省界地区矛盾纠纷的联防联调,还逐步拓展到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现在也有两地群众找到司法所,请求他们协助解决跨省界的公证、法律援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