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统计局学习传达省政府办《关于邯郸武安市、馆陶县和邯山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
发布时间:2019-02-20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878/2019-44
按照付顺义区长指示批示精神,2月18日,抚宁区统计局分别召开班子会和机关全体会,学习传达省政府办《关于邯郸武安市、馆陶县和邯山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通过对案件的通报和剖析,以案说法,以法明纪,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思想,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结合当前统计工作,局长马永杰强调以下几点:一是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出台的《意见》、《建议》、《办法》等统计改革文件,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四上”企业和乡镇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基础工作指导,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三是要对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件引以为戒,坚持依法统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四是全面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充分运用统计巡查、重点检查、常规统计执法检查等形式,严肃查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确保抚宁区统计数据真实性,以做好统计工作助力抚宁经济社会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