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食药监局查处一起非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案

发布时间:2009-08-11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09-154849

2009年6月17日,青龙满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线报称,近期有一辆牌照号码为冀FX5538的厢式货车装有大量药品和医疗器械将到青龙镇某卫生所和某药店进行贩卖,送货时间均在下班后。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由局长刘敏亲自带队,在青龙镇三杈榆树村附近连续3天进行蹲坑守候,共出动执法车辆9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终于在6月19日18时成功查获安国市某药品企业责任业务员胡某驾车携带的大量涉嫌非法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在胡某携带的药品中查获的标示为河南某药厂生产的“蚂蚁风湿灵”经查询国家食药监局数据库,其所标示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788”为另一企业药品“猫爪草胶囊”的批准文号,涉嫌假冒。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