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必须、三个决不” 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0-12-17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0-102427

   2010年12月16日,市食药监局召开全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进会”,简要总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鞠世闻局长要求,全系统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要坚持“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即对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发现的辖区内违法发布药械广告的网站及其它媒体,都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械的渠道,都必须依法整治,决不放过。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食药监局迅速反应,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和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相结合,开展了“雷雨”集中打击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部门成功取缔了无证经营药品“益康胶囊”的黑窝点,深入全面排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产品,专项行动开局良好。

    就深入推进专项行动,鞠世闻局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好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从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药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全市药械市场秩序和监管工作实际,将此次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进一步逐级分解、落实责任。要以整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等行为。同时要继续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保障“元旦”“春节”前后药械市场安全“拉练观摩”统一检查行动,实行市县联动,全面覆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检查中务必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即对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发现的辖区内违法发布药械广告的网站及其它媒体,都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械的渠道,都必须依法整治,决不放过。

    三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公众安全合理用药良好氛围。强化“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力度,向公众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基础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同时强化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依法经营、合法经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