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递』北戴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网恋”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7-05-06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7-111203
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和手机实施网恋诈骗这一伎俩虽然已显老旧,但因为当事人防范意识不强,仍有人频频有中招。近日,北戴河警方就成功破获了一起 " 网恋 " 诈骗案,让被害人小樊终于了却一桩烦心事。
原来,2014 年 5 月,家住青龙满族自治县的小樊(化名)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一名自称 " 杨欣婷 " 的女性网友。通过聊天,小樊被这位 " 异性网友 " 吸引,两人在网上聊得很投缘,并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 杨欣婷 " 先后以买手机、孩子生病等为由从小樊处索要了 13000 余元。直到 2015 年 12 月上旬,小樊突然联系不上这位 " 网上恋人 ",给她打电话关机,发短信不回,沐浴爱河的小樊才如梦初醒,感觉自己上当受骗,向北戴河警方报了警。
北戴河公安分局莲蓬山派出所民警接报案后随即展开侦查,发现一名 23 岁的青龙籍女子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侦查员多次到张某户籍地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但是均没有结果。张某家人也称不知道张某现在的住址和她的联系方式,案件一度陷入侦破僵局。后经警方大量工作,北戴河公安分局牛头崖派出所和莲蓬山派出所民警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于3 月 20 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海港区某村一出租房屋内抓获。
经审讯,张某对用假名 " 杨欣婷 " 诈骗樊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她交代,两年前丈夫因盗窃被抓入狱后,她与婆婆搬到市区靠打工生活。因生活拮据,孩子生病急需用钱,遂利用 QQ 和樊某相识,诈骗其人民币 13000 余元。
目前,牛头崖派出所已依法对张某取保候审,案件办理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警方温馨提醒:
利用网络和手机实施网恋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请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