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消防、旅游等部门五一期间对辖区景点开展排查行动
发布时间:2017-05-23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7-171219
“五一”假期期间,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抚宁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消防、旅游等部门联合对辖区景点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全力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强化饮食监管,确保消费者舌尖消费安全。对旅游景点及周边农家乐开展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三无”产品等,检查景点餐饮卫生,要求餐饮业按照卫生标准明厨亮灶、明码标价,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二是检查格式合同条款,规范经营行为。对提供住宿服务的景点检查了经营者的店堂告示、格式合同等服务条款内容,严查利用格式合同侵权、设置消费陷井误导消费者、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规范服务。
三是排查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组对景点的火灾隐患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防火安全通道、灭火器具、餐饮、住宿的电线电器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看,现场对景点负责人和服务人员进行了安全防火常识培训教育。
三是排查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组对景点的火灾隐患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防火安全通道、灭火器具、餐饮、住宿的电线电器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看,现场对景点负责人和服务人员进行了安全防火常识培训教育。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旅游景点要把“当您的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拨打12315”的公益宣传提示牌放在显著位置,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坚持12315、12331等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及时调解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事件,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节日期间,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市场突发性情况。
五是强化教育,引导自律。在检查景点同时进行各种文明宣传,强化“文明经商、诚信经营”教育,现场约谈景区景点负责人、服务人员要求其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不强买强卖、不欺骗游客和纠缠游客、不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做“诚信经营者、文明景区人”。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8户次,提出整改建议9条,提出规范经营行为建议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