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8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建〔2010〕130号        索引号:134/2010-173959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及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分别予以转发。根据国务院、省和建设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的实际,特作以下通知:

一、  切实加强对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暑期和汛期是建筑施高峰时段,做好这一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完成全年的生产建设任务和安全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此时段也是事故高发期,各单位切不可放松警惕和麻痹大意。因此,要充分认识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防范,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落实相关措施,未雨绸缪,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强化长效机制,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标准化工地争创活动的开展,做好暑期、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实现全年的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

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对本地区、本部、本企业的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一次全面研究和部署,对重点企业、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安全检查,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做好预判,从而消除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种大小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按照权限落实整改,做到治理方案、责任、时限、经费和预案“五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做到信息畅通,反馈及时。

三、有针对性地落实暑期、汛期的各项防范措施。

1.  各县区、各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大风、高温、强降雨等恶劣天气要早知晓、早防范,必要时要暂停高层建筑外立面等危险部位的施工和塔吊作业,严禁大风、大雨和酷热天气组织登高作业。要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时用电防护等具体项目安全措施,充分预见到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尤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高空作业、临边洞口、基坑、沟槽等施工部位,要加固防护设施,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边坡支护的监控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2.  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和食品卫生工作。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向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和卫生的生活场所,包括宿舍、食堂、厕所等。要保证充足、卫生的饮用水供应,防止中暑、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当前许多工地施工人员的食宿条件非常简陋,要有针对性的抓好他们生活条件的改善,使他们健康安全的度过署汛期。

3.  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周密部署各种防暑、防汛措施,关键是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要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紧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开展防汛演练,配备抢救人员队伍和物资,科学防范,一旦出现事故,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遇到恶劣天气时,项目经理必须坚守在施工现场,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问题,以便及时处置。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