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召开第109届广交会筹备会
发布时间:2011-03-07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商务动态第12期 索引号:167/2011-161521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创办于1957年春季,每年春秋两季在广州举办,迄今已有五十余年历史。广交会历来就以其成本低、效果好、规模大等特点获得广大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外贸企业的青睐,也越来越成为我市企业展示自身、了解世界的平台和窗口。市商务局在我市广交会基数不多、展位紧张、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协调沟通、全力争取,最大限度的满足了广大企业的参展需求。各参展企业也借助广交会广泛接触了国内外客商、了解了市场信息、增加了产品订单。
为了更好、更有效、更规范的利用广交会这一外贸发展平台,提高参展效果、严肃参展纪律,市商务局在此次筹备会上向各参展企业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珍惜参展机会。广交会作为我国境内效果最好的贸易展会,供需矛盾历来突出,虽然展位、展期都有所增加,但仍不能满足广大外贸企业的需要。具体到我市,展位也很紧张,很多有参展意向的企业仍没有机会参加。因此,要求获得参展展位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广交会参展工作,珍惜每一次参展机会。二是要提高参展水平。企业参加各种展会的参展效果不仅要依赖于所参加展会本身的规模、水平和知名度,更取决于参展企业是否具有充分的筹展准备和丰富的参展经验。所以,各参展企业要从展位布置、展品遴选、宣传品印刷、参展人员培训以及参展后的积极跟进等方面进行强化,切实提高参展水平,实现良好的参展效果。三是要严肃参展纪律。广交会历来重视展会的参展纪律,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行为。2010年,商务部专门对原《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特别突出了对违规企业的惩治措施。因此,要求各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参展纪律,规范参展,严禁我市参展企业出现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等不规范行为。
(对外贸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