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与河北师范大学开展战略合作

发布时间:2014-05-23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12/2014-083401

    一是顶岗实习支教。河北师范大学根据需要选派优秀师范生到海港区学校进行实习支教,缓解海港区学校师资紧缺问题。河北师范大学根据海港区需要,成立顶岗支教海港区工作站。二是置换脱产研修。海港区根据需要统筹选派教师到河北师范大学脱产研修,提高教师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整体提升师资水平以及学校办学水平,逐步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海港区教育均衡发展;河北师范大学接纳海港区骨干教师、学科名师或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置换脱产研修。三是探索合作办学模式。在品牌合作办学上,海港区使用河北师范大学品牌命名学校,河北师范大学对学校行使必要的管理权并承担业务指导责任。在资源服务合作办学上,海港区与河北师范大学建立特定的教育服务关系,河北师大提供业务指导和资源服务。四是发挥合作优势。河北师范大学建立“河北师范大学海港教改实验区”,派教育专家团队进驻海港区,深入调研,选派专业师资指导海港区创办特色学校,下大力度改造薄弱学校,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五是定向选聘优质教师。海港区成立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评委集中赴河北师范大学进行定向招聘,通过现场面试、测评,择优聘用。六是开展教师专业培训。河北师范大学适当选取一些教师培训项目,海港区为河北师大提供教育实践基地,最大程度上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河北师范大学在海港区设立教育硕士学位授课点,开设公共课程或专业课程;双方建设家庭生态体验基地,开展家庭教育、亲子教育及社区教育等方面的合作,打造高品质的校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