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召开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12-23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167/2015-150050
12月12日召开的会议传达了全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了《河北省商务厅贯彻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会议强调,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门有三项主要工作职能职责:一是负责备案登记制度的实施,二是负责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执行监督,三是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商品进行监督管理。下一步,市商务局将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全市酒类商品的监管力度。